各处室、各级部、各年级组:
为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建设,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广大同学的集体荣誉感,根据 《常州市第四中学“文明班级”评比条例》,经各班自主申报,年级组择优推荐,学校审核,决定授予:
初一(2)班【班主任:钱婧媛】、 初一(5)班【班主任:许 艳】、初二(1)班【班主任:段 凯】、初二(2)班【班主任:徐 阳】、初二(4)班【班主任:戴雨墨】、初三(1)班【班主任:关 旸】、初三(2)班【班主任:魏银丽】等7个班级为“校文明班级”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同时学校号召其它班级以文明班级为榜样,加强管理,团结进取,争创更大成绩。
常州市第四中学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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