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关于经开区课后服务专项绩效核定的说明》文件精神,制定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分配方案。
一、课后服务标准
学段 | 节假日 | 工作日 |
初中 | —— | 70元/课时 |
二、课时计算
初中工作日:每天不超过3课时
三、人员计算
每课时人员数不超过核定学校班级数的1.2倍,具体按实际人数计算
四、班级数计算
核定学校课后服务开班数不超过学校实际行政班级数
五、具体操作
1.根据学校实际安排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
2.学校按月统计填写《经开区公办学校教师课后服务专项绩效核定月明细表》,再填写总量审核表,并由学校在校内公示。
3.根据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的课时数和工作实绩,经学校考核,并报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发放课后服务专项绩效,原则上按月发放。
六、工作要求
1.课后服务的开展严格按照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相关要求进行,学校要加强过程管理,组织常态化巡查,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2.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课时实行月公示制度,由学校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时,原则上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不同时兼任。
七、备注
1.如因上级文件、要求发生变化,或与本方案相冲突,本方案服从上级文件、要求。
2.该分配办法的解释权在校长室。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决定。
常州市第四中学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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