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在经开区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坚持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与贯彻作风建设最新部署要求相结合,查处纠正个案问题和举一反三解决面上问题相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推进源头治理相结合,坚决纠正公务接待、办公用房、通信补贴、会议管理等领域存在的“四风”问题,实现制度规定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有力、纪律执行更加自觉,推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化风成俗。
二、主要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对照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就作风建设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一)执行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情况。
主要包括:
1.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饮酒,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等情况;
2. 接待审批制度和接待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标准,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扩大接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情况;
3. 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是否存在坐支或冲抵接待费、向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等情况;
4.是否做到不组织、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私人宴请,不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在任何场所酗酒。
(二)执行办公用房制度规定情况。
主要包括:
1. 办公用房建设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建或以租代建等方式规避审批,以及超规模、超投资概算建设办公楼等情况;
2. 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情况;
3. 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整改或腾退、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办公用房资源闲置浪费等情况。
(三)使用公款为干部职工办理通信套餐等情况。
主要包括:
1. 是否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列支移动办公经费,为个人办理通信套餐;
2. 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发放通信补贴,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通信费用;
3. 是否存在其他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四)执行会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情况。
主要包括:
1. 会议费开支范围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发放纪念品以及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宴请等情况;
2. 会议费开支标准执行情况,是否超出定额标准;
3. 会议费报销支付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或多列会议费、列支招待费或其他与会议无关的费用等情况。
(五)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其他问题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9月中旬开始,在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9月24日前,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
9月26日前,各基层党组织主动整改纠正,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规定。
四、明确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作为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 强化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从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狠抓作风建设,对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
2. 强化“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在严肃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持续转变作风的同时,认真查找自己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指导、检查和推进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的情况,把自查自纠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严抓严管,传导压力,推动解决“四风”问题。
3. 强化请示报告。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敏感性,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本单位重大问题事件,尤其在本单位发生的“四风”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局党委,不得瞒报漏报、拖延缓报。如造成重大影响,将严肃问责。
在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基础上,局党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结合群众信访举报、舆论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督办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自查自纠工作中瞒报漏报、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整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9月26日前,将本单位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及情况统计表(盖党组织章后)报送局办公室。
附件:1. 作风建设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2. 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江苏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附件1
作风建设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填报党组织(填报人): 填表日期:
序号 |
问题类型 |
简要内容 |
责任类型 |
简要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是否已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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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此表由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各位班子成员根据自查情况分别填报,由各党组织集中后于9月26日前报局办公室。
2.问题类型包括:公务接待、办公用房、通信费用、会议经费、其他;责任类型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附件2
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党组织: 填表时间:
问题类型 |
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数(个) |
制定 整改措施(项) |
已整改到位 (个) |
新出台制度(项) |
修订完善制度 (项) |
查处 顶风违规违纪人数(人) |
其中 党纪政务处分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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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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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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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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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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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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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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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说明:
此表由各党组根据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上报,于9月26日前报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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