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四中学学生社会活动、社会交往规范
1、 谨慎交友,不与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来往。
2、 自觉学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
3、 自觉遵守中学生纪律,不进三室一厅和网吧,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
4、 节假日文明休息。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类的书刊和影视片。
5、 崇尚科学,拒绝邪教,不参加迷信活动。
6、 不受诱惑,拒绝毒品,自觉抵制毒品的侵害。
7、 同学交往要有度,不乱串门,未经家长许可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得留同学住宿。
8、 男女同学交往要正常,养成自尊自爱的品质。
9、 参加正常的社会活动,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纪律,注意安全。
10、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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