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四中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
1、穿着整洁,朴素大方,不戴首饰,不化妆。
2、尊敬老师,见到老师(员工)主动打招呼。(早晨:“老师早”;平时:“老师好”;放学回家:“老师再见”)
3、尊敬长辈,尊重邻里。(上学和放学回家要主动和家长打招呼;见到邻居要彬彬有礼)
4、同学交往中,不起、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打架骂人,不讲粗话、脏话,要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
5、同学之间要相互尊敬,团结互助,正常交往,友好相处,不欺负年幼体弱的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6、上下课要集体向老师问候。(上课:①班长:“起立”;②老师:“同学们好”;③学生:“老师好”。下课:①班长:“起立”;②老师:“同学们再见”;③学生:“老师再见”。)
7、下课后离开教室时,不要拥挤,要有礼有序,自觉请老师先行。
8、师同意,不进办公室。不得随意翻动老师的物品。
9、梯注意安静,不起哄,要自觉靠右走。
10、 课间休息要文明,不追逐,不打闹。
11、 自觉爱护学校环境,严禁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弃物。
12、 爱护学校公物,不在黑板、墙壁、布告栏和课桌椅等上乱涂乱刻乱画。
13、 在校园中遇见来宾,要主动问候:“老师好”。
14、 当来宾进入教室询问有关问题时:(1)起立;(2)用普通话如实回答;(3)态度大方,声音洪亮。
15、 进入校园,请自觉讲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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