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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检制度
  • 作者:徐阳
  • 来源:常州市第四中学
  •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6-12-23

 晨检制度 

一、晨检

每天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员工有急性发热、头痛、急性咽炎等症状,要及时送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对缺勤的学生、教职员工要进行调查,发现师生有急性发热、头痛、急性咽炎等症状异常增多时,要及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经医院诊断为传染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二、记录
  
对缺勤的学生、老师进行健康调查,并要有记录。对缺勤的学生按因病缺课监测工作要求,进行报告。
  
三、复查
  
病后上课必须经卫生室老师复查,痊愈后方可进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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