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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 作者:徐阳
  • 来源:常州市第四中学
  •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6-12-23

 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学校消毒隔离工作在校医(保健老师)指导下进行,接受卫生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2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3、指定专人负责我校重要场所清洁、消毒工作,重要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以及其他人群聚集场所。地面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等擦拭消毒(有效含氯量500mg/L)。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要重点消毒,增加消毒次数。

4、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进入教室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5、体温表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或用75%酒精擦拭消毒。教具要保持清洁,要定期消毒、清洗。

6、学校发现传染病人后立即让其隔离治疗,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病愈后要有医院传染病科医生证明,由校医检查后方可返校上课。

7、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去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共同游戏和活动。

8、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尽量减少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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