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先进个人和先进部门的表彰决定
一学期来,我校学生会在校党支部、校长室和学生处的指导下,围绕学校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开展学生自主管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学生会先进个人和集体。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建设,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校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经学生会各部门申报,校学生处、团委研究决定,授予纪检部、组织部“学生会先进部门”称号;授予李安、杜宣宣、杨娴“学生会优秀干部”称号;白永嘉、陈佳亮、王慧、李然、沙迪、冯瑞“学生会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学生会成员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前进,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其他成员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我校学生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常州市第四中学学生处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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